文件管理制度

时间:2024-07-14 11:42:37
文件管理制度通用15篇

文件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文件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文件管理制度1

(一)技术文件、往来文件、工地文件

(二)竣工资料

1、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如施工证、开工证、各种报批报建所要办理的手续、文件等。

2、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签订的'工程合同。

3、设计图纸会审记录,图纸变更记录及确认签证。

4、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5、施工日志。

6、工程例会记录及工程整改意见联系单。

7、采购的工程材料的合格证、商检证及测验报告。

8、隐蔽工程验收报告。

9、自检报告。

10、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文件管理制度2

一、总经办设专人负责文件的管理工作,对收到的公文做到及时拆封、分类、编号登记和传阅。一般文件收到后应在当日内或次日中午前送批,紧急文件或会议通知收到后立即拆封送阅。

二、一般通知、便函等可由总经办直接送至有关部门办理;其余文件均应交公司领导批示后,再由总经办专人按批示范围进行送阅,严禁个人、部门之间自行横传。部门阅办后的公文(包括按文件要求报出的详细资料、附件等)应及时主动地退给总经办,以做好文件归档工作。

三、凡本公司外发的文件,应严格按照上级有关公文处理的办法及公文格式进行草拟、批发、打印、盖章、报出;要求做到一文一事,按级上报,用词及格式规范,严禁多头主送,并由总经办统一进行登记编号。

四、部门或个人借阅文件,应办理借阅手续,总经办定期做好文件的`清退工作,做到每月小清退一次,年终大清退一次,清退的文件按文书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分类整理,装订成册,归档。

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对有密级的文件应严加管理,办理完毕后应立即退回,并核点份数,随时存档。绝密文件,仅限于直接有关人员经领导批准后在文件保管处阅读。

六、如文件丢失或违反保密制度,发生泄密的,除及时报告组织人事部外,还须向有关领导报告,情况严重的应提交领导给予责任人必要的处理。

文件管理制度3

维修技术资料、工艺文件管理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

1、技术负责人负责收集汽车维修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相关技术标准,具备所承修车型相关维修技术标准和工艺文件,确保文件完整并及时更新,以上资料交由资料管理员保管。

2、资料管理员对所有资料进行分类编号,定期对资料进行盘点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

3、借用资料时,资料管理员应认真、完整地填写资料借用登记表。

4、借用人对资料必须爱护,保证资料的完好、整洁。对于使用中出现的损坏现象,应主动向管理员说明,并酌情赔偿。

5、如资料遗失,将追究借用人责任,限期购回此书或及时复印此书,资料管理员对借用人进行遗失登记,当再次出现遗失情况,限制其使用权,并上报领导。

6、为保证资料内容清晰完整,翻阅资料时双手一定要洁净,凡出现资料破损,粘上油腻、不清洁将追究借用人责任,限制其使用权。

文件管理制度4

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提高我局规范性文件的质量,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局依法制定,涉及管理相对人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并可反复适用的规定、办法、细则、决定、通告等文件的起草、审查、备案、登记、公布,适用本办法。

下列文件不适用本办法:

(一)部署工作,规范本机关、本系统内部工作的文件;

(二)会议纪要。

第三条:规范性文件资料应贴合下列规定:

(一)贴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二)贴合职权法定原则;

(三)与WTO原则或其他规范性文件相协调,无地方保护和行业保护的规定。

第四条:规范性文件不得创设下列事项:

(一)行政许可;

(二)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行政处罚;

(四)行政强制措施;

(五)限制或者处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权益;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之外的义务。

第五条:法制办负责对规范性文件进行监督和管理(包括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废止、备案、清理、汇编等)。

第六条:规范性文件原则上由业务工作机构指定专人负责起草。需报市政府或市人大批准的规范性文件,应由业务工作机构组织起草小组进行起草。起草小组能够吸纳有关部门的人员、有关专业人员或社会团体的代表参加。

第七条:规范性文件初稿构成后,应由负责起草的业务工作机构将以下材料提交法制办审查:

(一)规范性文件文本;

(二)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说明,包括必要性、可行性和主要解决的问题;

(三)制定规范性文件的依据文本。

规范性文件资料与其他行政机关职责相关联的,还应供给与其他行政机关协商情景的说明。

第八条:法制办应当在收到送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遇特殊情景,可再延长7个工作日。

第九条:法制办按照本办法第三条、第四条的规定,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并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贴合本办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的,签署同意意见后转局办公室进行文字把关;

(二)送审材料不贴合本办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的,将送审材料退回负责起草的业务工作机构,并书面说明理由;

(三)送审材料只存在立法技术问题的,予以修改并签署同意意见后转局办公室进行文字把关。

第十条:凡资料涉及本办法第四条规定事项之一的规范性文件,经局办公会议讨论决定或局长批准后,由法制办负责提交以下材料送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登记审查:

(一)规范性文件文本和提请审查的公函(一式两份);

(二)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说明,包括必要性、可行性和主要解决的问题;

(三)制定规范性文件的依据文本;

(四)本部门法制工作机构的书面意见。

规范性文件资料与其他行政机关职责相关联的,还应供给与其他行政机关协商情景的说明。

第十一条:凡资料不涉及本办法第四条规定事项之一的规范性文件,由主管局领导审核经局长批准后签发,并应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法制办将下列材料送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进行备案审查:

(一)规范性文件文本和提请审查的公函( ……此处隐藏13092个字……技术状态基线。必须以产品为单位,提出明确的产品技术状

态信息。它包括产品的定义和使用信息,即:要求/规范(技术指标)、设计图样、零件清单、软件清单、模型、试验规范、维护和操作手册及文件版本号。

3.2在产品实现过程中的关键件、重要件,应在文件中进行标识,确保关键件、重要件的可追溯性。对静电敏

感器件、湿度敏感器件等,应予以标识,以便加强防护。

3.3产品图样及技术文件应以产品或整件为单位成套,归档图样文件需会签完整。其编制要求和填写格式及十

进分类编号、名称必须符合SJ 207的规定。产品成套设计文件、工艺文件资料的编制明细要求见附录A。 3.4产品定型鉴定文件的编制要求(见附录B)。 4.各部门职责

技术开发部:负责产品研制过程中的产品实现策划,设计、工艺图纸文件及定型文件、资料的拟制、审

核、齐套、会签及更改,并对产品图样的正确性、现行有效性负责。对应用软件工具,研发过程中的电子文件及其修改状态、文件的版本、流转进行掌控,对电子文件的质量负责。

生产管理部及车间:负责产品在试制、生产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记录、资料的收集、整理,对所领用的'产

品图样完整、安全和回收负责;

质量控制部:负责产品在试制、生产过程中形成的有关质量文件、记录资料的收集、整理。

销售服务部:负责收集、整理、提供有关产品销售合同、技术协议、来自顾客的产品图样和技术文件。技术管理部:负责收集、整理有关产品研制合同、技术协议、设计任务书、设计评审、验证、确认、定型鉴定文件。负责产品图样、技术文件资料的归档、分类保管和借阅、发放、登记、控制。

5.会签

5.1会签的产品图样由设计师负责提供,未经会签的图样不得归档和投入生产。 5.2会签路线

产品图样按下列规定逐级会签:

拟制审核工艺(需要时)标准化批准

研发试制阶段加工所需图样的会签可简化为:拟制审核批准

文件管理制度14

1 目的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文件档案的管理,确保文件档案的完整性、合理性、科学性,使其为今后工作开展提供参考资料和文献,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厂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文件档案的管理。

2 职责

2.1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本制度,并负责综合监督管理。

2.2 各单位负责本单位文件档案的管理,并负责监督检查和考核。

2.3 各单位安全员负责本单位文件档案的收集、归档和保管。

3 内容

3.1 文件资料收集 安全生产文件档案内容如下:

3.1.1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

3.1.2 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文件、批复文、领导指示材料及会议资料等。

3.1.3 本厂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会议记录材料、安全学习资料、领导指示材料等。

3.1.4 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

3.1.5 各种安全活动记录、安全管理台账、事故报告、安全通报等。

3.1.6 供应商、承包商相关材料。

3.1.7 安全设施检测、校验报告、记录等。

3.1.8 安全、职业卫生评价报告。

3.2 立卷归档

3.2.1 文件资料应根据其相互联系、保存价值分类立卷,保证档案的齐全、完整,能反映安全生产主要情况,以便保管和利用。

3.2.2 应根据文件资料的`重要性,案时间永久、长期和短期等三种进行时间整理,分类归档。

3.2.3 各单位在每年2月底前对上年度的文件资料进行归档,统一保存。

3.2.4 各种文件资料按一定特征进行排列和系统化,应层次分明,编写页码,填写卷内文件资料目录。

3.2.5 不同价值,不同性质的文件资料应当区别管理,单独立卷。

3.3 档案保管

3.3.1 档案应入柜上架,科学排列,避免暴露和捆扎堆放。

3.3.2 应采取防潮、防虫措施,防止档案损坏。

3.4 档案借阅

3.4.1 文件资料档案借阅,必须借阅手续,借阅当案要注意保护,不得丢失、损坏、涂改,要如期归还,到期不能归还者,要说明情况,并办理续借手续。

3.4.2 借阅的档案要注意保密,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公开、发表或转借他人。

3.4.3 归还档案时,由档案管理人员当面查点清楚,并在借阅登记本上注销。

3.5 档案销毁

对于过期并失去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经单位领导批准,可以定期销毁,必要时做好销毁记录。

4 相关记录

《文件档案清单》

5本制度由安全管理部门制定并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文件管理制度15

为减少发文数量,提高办文速度和发文质量,充分发挥文件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特制订本制度。

一、文件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上级函、电、来文,同级函、电、来文,本公司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资料。按照分工的原则,全公司各类文件由办公室归口管理。

二、公文的'签收

1.凡来公司公启文件(除公司领导订启的外)均由办公室登记签收。

2. 公文的编号保管

(1)、办公室对上级来文拆封后应及时附上“文件处理传阅单”,并分类登记编号、保管。

(2)、公司外出人员开会带回的文件及资料应及时送交办公室进行登记编号保管,不得个人保存。

3. 公文的阅批与分转

(1)、凡正式文件均需由办公室根据文件内容和性质阅签后,由办公室分送承办部门阅办,重要文件应呈送公司领导(或分管领导)亲自阅批后分送承办部门阅办。为避免文件积压误事,一般应在当天阅签完,紧急文件要立即办。

(2)、一般文、函、电等,分别由办公室直接分转处理。

(3)、为加速文件运转,办公室应在当天或第二天将文件送到公司领导和承办部门,如关系到两个以上业务部门,应按批示次序依次传阅,最迟不得超过2天(特殊情况例外)。

4.文件的传阅与催办

(1)、传阅文件应严格遵守传阅范围规定,不得将有密级的文件带回家、宿舍或公共场所,也不得将文件转借其他人阅看。对尚未传达的文件不得向外泄露内容。

(2)、阅读文件应抓紧时间,当天阅完后应在下班前将文件送回办公室,阅批文件一般不得超过2天,阅后应签名以示负责。如有领导“批示”,“拟办意见”,办公室应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按文件所提要求和领导批示办理有关事宜。

(3)、文件阅完后,应送交办公室,切忌横传。

(4)、办公室对文件负有催办检查督促的责任,承办部门接到文件、函电应立即指定专人办理。不得将文件压放分散,如需备查,应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并征得办公室同意后,予以复印或摘抄,原件应及时归档周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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