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临床路径管理制度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医院临床路径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医院临床路径管理制度1
为了规范我院临床诊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院安全,更好的为患者服务,按照卫生厅云卫发[20xx]87号和卫生部卫办医政发[20xx]116号文精神制定本规定。
一、成立我院临床路径管理领导小组、临床路径指导评价专家小组、各科室成立临床路径实施实小组。
二、患者入院时,主管医师对患者进行初步的检诊工作,主管医师、科室科主任根据临床路径进入标准,对住院患者能否进入临床路径进行评估。
三、经评估符合准入标准的,按照临床路径确定的诊疗流程实施诊疗,主管医师根据医师版临床路径表开具诊疗项目,向患者介绍住院期间为其提供诊疗服务的计划,并将评估结果和实施方案通知相关护理组,主管医师或相关护理人员在病历首页左上角及相关检查单上盖“临床路径”标识;医技科室对有“临床路径”标识的相关检查优先安排检查;病案统计科对临床路径病案进行管理并对临床路径评价指标进行统计,每月将统计结果报指导评价专家小组。
四、相关护理人员在为进入临床路径的患者作入院介绍的同时,向其详细介绍其住院期间的诊疗计划(术前注意事项)以及需要给予配合的内容;
五、主管医师根据当天诊疗服务完成情况及病情的变化,对当日的变异情况进行分析、处理,并做好记录;
六、医师版临床路径中的服务项目完成后,科主任在相应的签名栏签名。
七、出现以下情况时,患者应当退出临床路径:
(一)在实施临床路径的过程中,患者出现了严重的并发症,需要转入其它科室实施治疗的;
(二)在实施临床路径的过程中,患者要求出院、转院或改变治疗方式而需退出临床路径的;
(三)发现患者因诊断有误而进入临床路径的;
(四)患者出现严重的医疗相关感染等情况不适应继续完成临床路径的。
八、在临床路径治疗过程中出现严重异常情况,处于危险边缘,应迅速给予患者有效干预措施和治疗。
九、在实施临床路径过程中发生变异时,按以下步骤处理:
(一)记录
主管医师及相关护理人员时将变异情况记录在变异记录单内;记录应当真实、准确、简明;主管医师与科室个案管理员交换意见,共同分析变异原因并制订处理措施。
(二)报告
主管医师须及时向实施小组组长报告变异原因和处理措施,并与科室相关人员交换意见,并提出解决或修正变异的方法。
(三)讨论
在临床路径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较普通的变异,科内组织讨论,找出变异的原因,提出解决或修正变异的方法;在临床路径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复杂而特殊的变异,由科主任向指导评价专家小组汇报,指导评价专家小组组织相关的专家进行讨论,找出变异的原因,提出解决或修正变异的方法。
十、主管医师和相关护理人员在每例病人出院后常规统计以下评价指标数据,并把统计表放入病案中归档。
(一)手术病人的评价指标包括以下内容:
预防性抗菌药物应用的类型、预防性抗菌药物应用的天数、非计划重返手术室次数、手术后并发症、住院天数、手术前住院天数、住院费用、药品费用、医疗耗材费用、病人转归情况、健康教育知晓情况评价、患者满意度等。
(二)非手术病人评价指标包括以下内容:
实施病情严重程度评估、主要药物选择、并发症发生情况、住院天数、住院费用、药品费用、医疗耗材费用、病人转归情况、健康教育知晓情况评价、患者满意度等。
十一、指导评价专家小组每季度对临床路径实施效果进行评价、分析并提出质量改进建议。临床路径实施小组根据质量改进建议制定质量改进方案并及时上报指导评价专家小组。
医院临床路径管理制度2
1.总则:
根据卫生部《临床路径管理指导原则(试行)》及《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为保障我院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顺利实施,结合我院临床路径试点工作方案和医疗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院临床路径管理制度。
2.组织管理:
医院根据卫生部《临床路径管理指导原则(试行)》,在医院层面成立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和临床路径指导评价小组,在试点科室层面成立临床路径实施小组,并设立个案管理员。
2.1 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由院长担任委员,分管副院长担任副主任委员,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试点科室科主任及相关辅助科室负责人担任委员。委员会主要职责为:
2.1.1制定我院临床路径开发与实施的规划和相关制度。
2.1.2协调临床路径开发与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2.1.3确定实施临床路径的病种。
2.1.4审核临床路径文本。
2.1.5组织临床路径相关的培训。
2.1.6审核临床路径的评价结果与改进措施。
2.2临床路径指导评价小组由分管副院长担任组长、医教科科长、护理部主任担任副组长,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及临床专家担任组员。指导评价小组主要职责为:
2.2.1对临床路径的开发、实施进行技术指导。
2.2.2制定临床路径的评价指标和评价程序。
2.2.3对临床路径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价和分析。
2.2.4根据评价分析结果提出临床路径管理的改进措施。
2.3临床路径实施小组由科主任担任组长,相关医疗、护理人员任成员的。实施小组主要职责为:
2.3.1负责临床路径相关资料的收集、记录和整理。
2.3.2负责提出可是临床路径病种选择建议,并同药剂、检验及财务等部门共同制定临床路径的文本。
2.3.3结合临床路径实施情况,提出临床路径文本的修订建议。
2.3.4参与临床路径实施效果评价与分析,并根据临床路径实施的实际情况对可是医疗资源进行合理调整。
2.4个案管理员由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医师(个别科室可由主治医师)担任,主要职责为:
2.4.1负责实施小组与委员会、指导评价小组的日常联络。
2.4.2牵头临床路径文本的起草,指导经治医师分析别人变异情况。
2.4.3指导每日临床路径诊疗项目的实施,加强与患者的沟通。
2.4.4根据临床路径实施情况,定期 汇总、分析本科室医护人员对临床路径修订的建议,并向实施小组报告。
3.临床路径管理实施流程:
3.1试点病种的选择:各试点科室结合本科室实际情况在卫生部试点病种范围内选择合适的病种作为试点病种。选择时重点考虑常见病、
多发病;治疗方案相对明确,技术相对成熟,诊疗费用相对稳定,疾病诊疗过程中变异相对相对较少的病种。
3.2临床路径文本的制定:试点科室可根据选择开展临床路径的病种,结合卫生部公布的临床路径标准组织制定相应的'临床路径文本,以使推行的路径标准符合我院实际,具有可操作性,但科室制定的标准不应低于卫生部标准。科室制定的临床路径文本报医教科审核备案后试行。
3.3临床路径文本的试行:试行前,科室临床路径实施小组应组织对相关医护人员进行临床路径知识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推行临床路径的目的与意义、病例纳入路径标准、诊疗过程注意事项、退出路径的标准及变异的情形、病例资料信息汇总、管理等内容。试行期间,个案管理管理员应认真收集、分析相关评价数据,并根据临床路径试点工作方案开展分析、评价工作。经治医师应严格按照路径标准实施诊疗行为,并会同个案管理员根据当天诊疗服务完成情况及病情的变化。对当日的变异情况进行分析、处理,并做好记录。各服务项目完成后,执行(负责)人应在相应的签名栏签名。
3.4临床路径文本的修订:试点科室应及时对临床路径文本的试行情况进行分析总结,经科室临床路径实施小组讨论后可对路径文本进行修订,填写临床路径文本审核表(见附件)并注明修订依据。修订后的文本经医务部审核,必要时提交医院临床路径指导评价小组审核批准后可在科内组织实施。
3.5护理部配合试点科室做好相关病人的宣教工作,并结合试点情况
适时开展实施护理版临床路径试点。
3.6信息科负责临床路径与电子系统的整合工作,各试点科室将本科室试点病种临床路径标准交信息科制作模板。医教科将选择1个试点科室参与系统开发与改进工作。
3.7医教科负责临床路径管理的考核与反馈。